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到6月,九届市委第一机动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0日,市委第一机动巡察组向珠海国际仲裁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坚持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院党组从以下方面组织了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院党组要求,领导班子务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不折不扣、全力推进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院党组迅速行动,组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为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讨论,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三是抓好统筹结合,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实施整改“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责任领导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紧盯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定期听取、及时跟进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把落实巡察整改与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以强有力督促推进整改落实。
二、勇于自我革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打造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第一议题内容,聚焦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的各级会议的第一项议程,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强化落实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切实增强学习成效。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准确把握学习要求,明确学习重点,2023年按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报告,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读书班学习研讨和课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三是加强涉外仲裁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涉外法治服务内涵,积极为中国和葡语系国家商事主体经贸往来提供仲裁和调解法律服务。加强与涉外高等院校的合作,与澳门的三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搭建起推动粤澳两地机制对接规则衔接、琴澳一体化发展的仲裁桥梁。与5所知名高校继续推进国际商事仲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为法律硕士开设商事仲裁法课程,为仲裁的国际化发展培养和储备涉外法律人才。2023年全年受理涉外案件105宗,同比增长59.09%,涉及港澳台及美国、加拿大等七个国家和地区,争议标的额158.24亿元。
四是深化珠澳仲裁合作。探索珠澳仲裁合作和制度对接规则衔接新路径。进一步优化“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为琴澳两地商事主体提供优质、便利的跨境仲裁服务,该平台建设成果已正式写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受邀赴澳门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亚太区域中心与澳门大学联合学术会议、大中华仲裁论坛等大型专业性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成功举办首届横琴仲裁调解周,围绕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的创新发展和前沿问题举办高端学术论坛、仲裁国际沙龙等各类活动共计15场,积极推动深化珠澳协作。发布了《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构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仲裁为突破口推动内地和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五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牵头发起成立“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并揭牌运作,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员交流互认、仲裁员名册与调解员名册互通等机制,全力推动完善合作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优化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通过与我院的调裁对接机制,该中心2023全年调解结案35宗,争议标的128亿元,拓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效初步显现。出台《珠海国际仲裁院商事调解促进办法》《仲裁确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定和解协议收费暂行规定》,给予大幅降费支持,有效减轻当事人负担,促进以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
进一步完善诉讼与商事仲裁工作协调机制,安排专人进驻香洲区人民法院协助办理仲裁当事人保全事宜,年内已协助办理仲裁保全类案件410余宗;安排专人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办理仲裁执行事宜,全面畅通诉裁对接通道,有效打通诉裁对接堵点,进驻以来,协助办理仲裁执行类案件156宗。
2. 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珠仲专业品牌
一是提高仲裁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案件管理,出台《珠海国际仲裁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珠海国际仲裁院案件核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提高队伍办案能力。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举办模拟仲裁庭、开展案例研讨等形式,组织秘书团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仲裁队伍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实力。持续推进案件智慧服务系统迭代更新,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仲裁效率和仲裁能力,立案环节内部处理平均时间降至1.8天,案件快审快结率(规定审限时间一半内结案的)29.25%,调解和案件撤回率31.9%。对金融类仲裁案件梳理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快审快结。推行建设工程案件实地查看现场的工作机制,避免不必要的鉴定程序,大幅缓解建设工程案件办理周期长、鉴定程序复杂的问题。全年没有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
二是完善仲裁案件管理制度。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督办案件台账,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标注案件未结的原因、下一步推进计划等,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和保障仲裁当事人权益。严格管理仲裁时限,尽量减少延期或不计入审限的事由,规范延期审批程序,确保案件延期审结合理合规。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重大舆情和重点问题,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仲裁员意识形态管理,将意识形态纳入仲裁员培训内容,严格境外仲裁员聘任工作,严把意识形态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方面
4.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我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监审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监审会工作机制,通过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了监审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监审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部署2024年工作,听取了仲裁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及财务预、决算报告,切实发挥监督审计的外部制约作用。
三是强化支部党建工作。落实院党组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加强对支部纪检委员履职指导。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及工作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
5.完善内控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一是改变“大行政”管理模式,设立服务保障中心,承担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职能,确保各岗位衔接有序、内控有效、效能提升。加强资产管理,制定《物资管理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定期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避免物资浪费,提高使用效率。落实采购验收制度,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完善并动态更新固定资产账。强化报销凭据审查,规范费用报销流程。落实登记领用手续,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修订《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日常管理、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
6.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制定《立案窗口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方便当事人咨询和立案,严格首办责任制,丰富立案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队伍凝聚力建设,开展2023“年度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若干名在宣传拓展、办案效率、办案数量以及服务方面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职员,进一步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调查,在仲裁员和秘书互评的基础上,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对仲裁秘书的评价,畅通投诉和意见反馈渠道,将满意度和评价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
(三)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提高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方面
7.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结合实际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党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党建、人事、业务等方面的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好对仲裁院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
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修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清晰议事边界,确保党对仲裁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流程、内容、原则等,统筹安排会议时间,确保议题充分论证。加强党务工作者党建基础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增强组织凝聚力。结合实际筹备成立妇委会和团支部,形成“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的良性机制。
8.提升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修订《珠海国际仲裁院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指引》,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发展党员材料清单,2023年规范完成党员发展工作。
9.加强仲裁员管理
一是进一步严把仲裁员选聘入口关,提高选聘仲裁员的专业、能力、道德操守标准,做好仲裁员入口端管理。增聘仲裁员均按照《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提交珠海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审议通过。当前在册仲裁员共931名,其中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仲裁员89名,境外仲裁员共177名,努力实现仲裁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试行预备仲裁员制度,确保业务精、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士进入仲裁员队伍。
二是强化仲裁员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操守考察与评价工作办法》,及时收集仲裁员信息并动态更新仲裁员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评价和监督管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管理制度、办案质量和效率低下、长期不履行职责及有其他不良反映的仲裁员,由仲裁员操守考察与评价委员会视情况分别进行警告、不予续聘和解聘处理。
10.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选人用人和队伍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规矩意识,提高人员招聘晋升的规范性,严格执行职员晋升以及回避相关要求,对人员的招聘、选拔、任用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严格落实廉政意见“凡提必听”要求,征求被考察人员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全力打造政治、品德和专业过硬的仲裁队伍。
二是规范人事档案材料管理。修订完善《珠海国际仲裁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力量,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现有人事档案进行整理。
三是加强仲裁秘书队伍管理。修订《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秘书工作规范》,规范案件送达流程,严格执行持证送达。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方面
落实党组巡察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选聘工作规范》《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操守考察与评价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2023年开展仲裁员业务、职业道德操守、廉洁培训共10场次,切实提高仲裁员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水平。
三、保持政治定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下一步,院党组将对照问题,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凝心铸魂,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持续强化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突出政治担当,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要持续推动解决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把建章立制贯穿到整改全过程,构建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推进高质量发展。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仲裁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过程落实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上来,把整改目标落实到推进仲裁工作上来,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仲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88301;邮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邮政编码:519000;电子邮箱:zhgjzcy@163.com。
中共珠海国际仲裁院党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