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珠海仲裁委员会与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在仲裁大厦举行“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合作”授牌和签约仪式。我委王瑞森主任、吴学艇副主任、综合部王刚部长、国际仲裁院许智铭副院长,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张鸿巍院长、人文学院朱蕴利副书记、陈晖副院长、焦鹏副院长、陈志杰系主任,参加了签字仪式。
王瑞森主任和张鸿巍院长分别代表珠海仲裁委员会与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为“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合作”签约、授牌并先后致辞。王瑞森主任向张鸿巍院长一行简要介绍了我委近几年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机构改革的进展。张鸿巍院长介绍了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与珠海仲裁委员会已经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有更广阔的合作和发展空间。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将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努力做实,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合作协议,珠海仲裁委员会与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将合作共建“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共同推进教学实践和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强教学及学术研究合作、社会实践与服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