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下午,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合作发展研讨会在线上开展,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瑞森、横琴办事处副主任许智铭出席论坛并发言。
会上,珠海国际仲裁院作为倡议发起方之一,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镇江仲裁委员会、扬州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司学会、澳门仲裁协会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多边合作备忘录》。七家发起方通过互信合作,在仲裁服务窗口、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室协作、互联网仲裁标准等方面实现共享,在仲裁案例、理论研究、法治文化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优势,推广国际民商事仲裁制度,提升仲裁服务世界经济贸易和投资的水平。
王瑞森主任简要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院自1999年成立以来的整体情况,重点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的机制体制改革背景和进程、《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的创新内容。许智铭副主任介绍了即将由珠海国际仲裁院主办的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会议的筹备情况。
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顾燕宁、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香港仲裁司学会会长王则左、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頴玫、镇江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窦高林、扬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朱毅锴分别介绍了各机构的仲裁调解发展和合作概况,大家均表示,牢牢把握新时代仲裁的方向,主动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发展的大局,携手共同开创仲裁事业的新局面。
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两大经济区之间经贸关系密切,两个区域仲裁机构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对保障经济发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