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珠海国际仲裁院
2.采购项目名称:桶装水、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按要求定制瓶装水包装
4.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单价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桶装水 | 18.9L | 桶 | 1400 | 23元/桶 | 品牌:鼎湖山泉、农夫山泉、景田、孖髻山、加林山、古林山泉 |
2 | 瓶装水 | 330-380ML | 瓶 | 27000 | 1.3元/瓶 |
5.最高限价:此限价包含此次购买的产品费用、设计定制费以及人工费、配送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6.送货地点
地址 1: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
地址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9楼
7.采购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二、商务要求
1.采购期限及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月据实结算。
2.产品类型:天然水、饮用天然矿泉水。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包装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水源地(或产地)、生产商、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4.配送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日常配送工作。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配送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并48小时内完成配送工作。
5.供应商所供产品应为最近生产日期,瓶装水送达时间为生产日期60日内,桶装水送达时间为生产日期2个月内。
6.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基础款饮水机、抽水泵,并定期对所提供的饮水机进行清洗。
三、中选方式:本采购项目可分开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满足资格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最低价中选。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1月16日
五、报价文件(需密封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产品质检报告;
4.有效报价书(需盖公章);
5.提供近一年的质检报告或者相应产品的包装图。
六、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11室(可邮寄)。
七、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钟小姐
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293268/13286001926
珠海国际仲裁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