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论坛在广州举行,我院副院长吴学艇代表珠海国际仲裁院应邀出席并做专题发言。来自境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近200位仲裁法律专家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由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承办,论坛以“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下的仲裁机构国际化新机遇”为主题,深入探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背景下促进仲裁国际化发展等热点问题,总结亚太地区仲裁经验,展望仲裁未来新发展。
吴学艇副院长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背景下的互联网仲裁国际合作与发展”做专题讲话,他指出,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从合作区建设的四大战略定位、四大重点任务、管理机构设置、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充分体现出合作区相比于保税区、开发区等以往的开发沃土更新更特的政策利好和使命所赋。
谈到珠海国际仲裁院改革情况时,他指出,今年我院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仲裁机构的中立性、独立性和人财物的自主管理,与国际接轨,与港澳趋同。在机制方面,以特区立法方式通过的《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国际化仲裁机制,其中关于临时措施、友好仲裁、名册外选定仲裁员等概念,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第一次出现。新制定的《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关于初步命令、内部上诉机制等规定都是为合作区适用两地仲裁制度预留了空间。这些新改变对未来合作区澳门法律的延伸适用、衔接澳门仲裁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