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委决定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入册条件
(一)机构范围:
文书鉴定、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计算机与电子数据鉴定七类。
(二)入册机构需具备条件:
1、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纳税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及相应的机构资质,其中:
会计审计机构至少有5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等级在甲级以上;
工程质量类应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
资产评估B级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机构简介;
(三)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有效的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执业人员的简介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机构营业场所证明;
(七)机构的鉴定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八)机构主要鉴定业绩;
(九)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版本。
三、公选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登录本会官网(www.zhac.org.cn)首页“仲裁资讯”栏目下搜索《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一文后下载填写《珠海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单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邮件至ZCIAHQ@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
(二)初审。经初步审核通过,报名系统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发送审核通过的短信或邮件通知给申请单位。
(三)公示。初审通过后的候选鉴定机构,本会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四)培训。公示结束后,候选鉴定机构须参加在珠海举办的鉴定机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鉴定机构须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至培训报名现场进行复核。
(五)入册。入册机构名单确定后,本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客户端对外发布。
四、凡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24号珠海国际仲裁院
电话:0756-8688625 刘秘书
0756-8688301 冯秘书
电子邮箱:ZCIAHQ@163.com